項目要審批必須先穩評
發布日期:2013-04-11 11:48 來源:http://www.498787.com 點擊:
“穩評”分散了責任,一旦出現風險事件,承擔責任的將不再是單個組織或個人。 “穩評”制度化
此前在各地試行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度(以下簡稱“穩評”)終于正式走到臺前。2012年下半年,國家發改委印發《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暫行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暫行辦法》),提出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批、核準或者核報國務院審批、核準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,都應做“穩評”。
南京大學社會風險與公共危機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員張海波認為,《暫行辦法》的出臺意味著“穩評”已制度化。把“穩評”作為一項制度正式在全國推開,這還是第一次。
“穩評”制度化的大背景,是近年來各種社會矛盾凸顯。
上海投資咨詢公司社會風險評價部主任秦春說,根據來自中央維穩辦等權威部門的數據,1994年到2003年,群體性事件數量年均增長17%,參與人數平均每年增長12%,由73萬多人增加到307萬多人,其中百人以上的由1400起增加到7000起,增長4倍。2011年,群體性事件上升到17萬起。
群體性事件多發的深層次原因是利益沖突。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投資司副處長譚成文說,一些重大項目的決策和建設涉及民眾利益,如果處理不好各種關系,就會釀成一些影響社會穩定的事件甚至是群體性事件。
“很多群體性事件不是一天發生的,往往一些合理訴求不聽不采納,被逼成為群體性事件?!鼻卮赫f。
2012年初,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印發《關于建立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的指導意見(試行)》,要求凡是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、影響面廣、容易引發社會不穩定問題的重大決策事項,都要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。
張海波說,“穩評”在本質上是黨和政府代群眾維權?!吧鐣€定風險評估就是在項目執行前及時發現群眾的訴求并及時疏導、解決,這是從事后維穩向事前維穩的積極轉變,也是通過維權來維穩的體現?!?/span>
按照《暫行辦法》,凡是直接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廣、容易引發社會穩定問題的重大決策事項,包括重大工程項目建設,做出決策前都要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,查找并列出風險點,提出防范和化解風險的方案措施。
但是,對于何謂“重大”項目,《暫行辦法》并未明確。譚成文說,在起草過程中,有人提出要制定重大項目目錄,有的提出凡是需要發改委審批和核準的項目都是重大項目。對此量化十分困難,分界線很難確定。例如,有的項目雖然投資少,卻容易引起社會穩定風險。